警方指,星期日上水遊行結束後拘捕42人,包括35男7女,年齡由14至42歲,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在行動中,檢獲一把15厘米長的水果刀、一支木棍、一支扳手及一罐噴漆。另外,警方當日在港鐵粉嶺站截停一名20歲可疑男子,在他身上及背包內檢獲一把鎅刀及手套,他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警方又拘捕兩名分別17及22歲男子,他們因欠交罰款而被通緝;另一名24歲男子涉嫌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捕。
警方在社交網站發放片段,指星期日上水遊行結束後,有人在上水中心外圍起傘陣,意圖襲擊途人,破壞社會安寧,警方才執法;又指遊行主辦單位當日下午3時25分致電警方,指遊行已在3時05分結束,表示之後發生的事與他們無關。遊行主辦人之一的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警方意圖誣衊,指一直有要求警方讓遊行人士安全散去;又指警方在與上水中心傘陣有一段遠距離的新都廣場等多處圍捕聚集人士,批評警方的説法只是掩飾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