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商品交易所主席兼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被控串謀詐騙及詐騙,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張震遠否認兩項控罪。控方指,證監會在2011年4月向商交所發出自動化交易服務牌照後,商交所財政狀況短時間之內惡化,現金水平持續下跌,更低於證監會的可接受水平,證監會2012年底要求商交所解決長遠資金問題,商交所之後以不誠實手法,包括用空頭支票、虛假財務報表,推高商交所的現金水平,證監會之後決定取消撤回相關牌照;證監會及後發現商交所在2013年4月至5月所注入的3000萬美元資金,提供虛假文件,才揭發商交所隱瞞財政狀況。
張震遠另被控一項詐騙罪,指他於2013年4月意圖詐騙誘使佳富達財務交出3000萬元款項,以使佳富達財務蒙受不利或可能會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