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明日刊憲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附表的法定「須呈報傳染病」,同日生效。修例後,醫生如果發現任何病發前十四天內到訪過武漢市的病人,出現發燒及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又或者出現肺炎病徵,不論有無去過街市或海鮮市場,都要通報衛生防護中心,將會列為「懷疑個案」。
衛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指,如果遇到懷疑個案不合作,修例後會有法定權力將病人隔離,直至病人情況穩定,並合理排除病人對公共衛生構成風險。對於有私家醫生憂慮診所的隔離設施不足,黃加慶指香港地方小,相信可以很快將病人用救護車送到醫院,期間診所應安排病人戴上外科口罩,並單獨留在房內。醫管局質素及安全總監鍾健禮指,條例下的呈報準則清晰聚焦,當局亦已去信所有醫生通知新的呈報準則,醫管局昨日早上起已開始採用電子呈報系統,方便呈報懷疑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