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地盤工人去年9月,在東涌持刀追趕示威者,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入獄9個月。案情指,45歲被告去年9月1日,在東涌逸東邨巴士站外,持刀追趕一批參與機場示威活動的示威者,並曾兩次舉刀。裁判官指涉案片段顯示,被告揮動手持的刀,令人感到受威脅,又指被告雖然聲稱,行為是因為朋友受騷擾,但正確做法應該是報警求助。法官接受被告主動認罪,信納他誠心悔改,將被告判監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