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向警務處長鄧炳強發律師信,要求警方停止在沒有法庭搜查令情況下,進入校園執法。學生會指,自去年十月起,警方先後五次進入及在港大校園逗留,在沒有展示警員編號及提供法律基礎下,使用胡椒噴霧、警棍等攻擊及拘捕學生,又曾在校園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對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構成威脅。

港大學生會要求,警方除符合警隊條例的情況外,停止在沒有法庭搜查令情況下進入校園執法,及使用不合理武力,否則學生會不排除展開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