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違憲,政府上訴,案件第二日在上訴庭審理。代表泛民一方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指,《緊急法》對「緊急狀態」定義過於廣泛,同時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獲授予過於廣泛的立法權。他說,面具可以用作表達訊息,例如戴「V煞」面具,可以表達對政府的不滿,屬於合法地使用言論自由的權利。

同樣代表泛民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說,《緊急規例條例》沒有清晰何謂定義「危害公安」,又認為法庭應建議立法會日後全面撤銷被裁定違憲的《緊急法》,以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再次引用來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