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停擺下,政府提出將延長法定產假至14星期的條例草案,繞過內會交由人力事務委員會審議。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網誌再就有關決定解釋,指當日在提出動議前半小時,才獲確認有關建議符合議事規則,基本上無時間作出預告,若有議員對突如其來的動議有所不滿,他就此致歉,而整個政府團隊都是在他動議後才知悉有關決定,形容是「先斬後奏」。
羅致光指,由於僱主可向政府申請發還新增的4星期產假開支,政府要建立一個全新的機制,當中涉及人手、新辦公室及相關資訊科技系統,草案通過後需要約18個月才能實施,已是十分緊迫安排,雖然草案未通過,但會在短期內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以開發相關資訊科技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