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法官的責任不是跟隨民眾,不論是大眾或小眾的意願作出判決,而是確保審判公平公正,並嚴格依循法律要求;法官履行職責時只會以法律條文和法律精神為依歸,別無其他,政治、經濟和社會因素完全不在考慮之列。他指自己可以充滿信心說,他與其他法官同僚都會堅定不移,無懼無畏履行職責。馬道立指出,就與近期社會事件有關的案件而言,必須緊記公正審判的憲制要求,「公正審判」的意思並不是指法庭必須因應被告人的個人或政治觀點,作有罪或無罪判決,而是取決於審訊時提出的證據是否充分有力,以及控方是否證明到案情達至毫無合理疑點的舉證標準。
馬道立指,法治各項要素,尤其是司法獨立,《基本法》有明確保證,不管時世好壞都不會改變,指社會應當珍惜法治,一旦法治受到破壞,社會要復元將殊不容易,強調將時刻以維護法治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