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教育局在審批私立學校收取不可退還費用時,未能清晰表述一套全面的申請機制、程序和審批準則,反映教育局未全面掌握私校收取有關費用的情況。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教育局,盡快制訂更全面的申請和審批機制,並盡快向私立學校及相關持分者分布。教育局亦應建立私校收取其他費用的數據庫,以全面掌握相關情況。兩項建議已獲局方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