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發表主動調查報告,指地政總署處理私人商場內的公共通道和廣場被違反地契條款、用作商業用途的問題上,有不執管或延誤執管等問題,認為公署執管力度不足,亦無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或者將違契個案轉介其他部門跟進。

公署又指,地政總署無從速或適時主動向商場業權人,追收豁免費,建議地政總署要就違契商用問題,採取執管行動,並訂立清晰目標,亦要將私人商場內的公共通道或廣場的照片和影片等,上載至網上,以增加透明度和公眾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