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將俗稱「法定假期」的勞工假期,逐步由12天,增至17天,與俗稱「公眾假期」的銀行假看齊。她指,措施有待勞資雙方商討,需要聽取商界意見,但政府有傾向性希望促成這件事。落實後,目前全港三成放勞工假的員工,相當於過百萬僱員,將可享有多數天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