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4歲無業男子,上月30日在上水廣場手持硬物進入滙豐銀行理財易中心破壞,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由於他有毒癮,今早被判處進入戒毒所。

被告王繪豪,案發時手持鐵鉗到上水的滙豐銀行理財易中心,砸毁廣告燈箱、玻璃、入票機、存款機及自動櫃員機。他承認由於不滿網上眾籌平台「星火同盟」被滙豐銀行凍結帳戶而犯案,律師指被告會在一個組織支持下,向滙豐賠償。被告自認有長期吸食冰毒,現時決心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