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指,中美首階段貿易協議文本內容,與中國金融業擴大開放的方向一致,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引進來」,中資機構「走出去」,未來中國將繼續遵循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主動有序擴大金融業開放,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實現內外資一視同仁。人行指,中美在金融領域合作大於競爭,總體相向而行,有利增強中國金融體系的競爭力和韌性,以及中美在金融領域加強合作,對維護和促進中美關係大局發揮積極作用。

根據協議文本,中方放寬金融業准入限制,放寬外資在保險、證券、基金管理、期貨領域的持股比例和業務範圍限制,取消新設立外資保險公司准入前30年保險業務經營資歷要求等。美方承諾給予中國信用評級服務提供者,包括銀聯在內的中國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非歧視性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