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鄧炳強表示,警隊正研究引入不同武器,但未有正面回應是否研究引入電槍,他表示,警隊揀選武器時,要符合增加行動效率,以及可以代替開實彈槍的原則,澄清警方並非要提升武力,而是希望在一些原本要開實彈槍的情況下,改用其他武器避免開槍,從而減低整體的武力使用。
鄧炳強又說,現階段不便評論有人入稟挑戰警隊透過手令查看被捕人士手機的案件,強調警方是按照法庭指引,在取得手令後,才用工具查看檢獲手機的內容,獲取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