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入電子手環,讓接受強制家居檢疫的人士使用。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指,手環是要防止接受強制檢疫的人士「離家出走」,手環不能隨便脫下,要與手機設備連接,當手機或手環被破壞,或者隔離人士離開住所一段短距離,設備就會即時通知衛生署和警方。林偉喬強調,由於隔離人士不是犯人,手環沒有定位裝置,不會蒐集個人資料,已經徵詢私隱專員意見,確保符合法規。

政府目前已準備500個手環,隨時可以投入使用,如果數量不足,兩個星期內仍可額外增加最少1000個手環。衛生署署長陳漢儀指,根據法例,被安排強制檢疫的人必須留在指定地點,如果違反規定,可被檢控,最高罰款5000元及入獄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