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檢察機關在疫情防控中積極履行職能,按照中央部署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製造及售賣偽劣藥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維護防疫工作秩序,社會穩定,以及公共和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