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起所有由內地來港人士,都要強制接受檢疫14日。新措施下,入境的人可以在家居、酒店或指定處所,接受檢疫,如果未能提供居住地方,當局會安排禁閉式營地作為臨時住宿設施,衛生署會每日致電聯絡他們,亦會進行突擊檢查。有四類人會獲得豁免,包括供應香港日常生活物品和服務的人,對政府事務運作屬必要、對保障港人安全或健康、處理香港衛生緊急事態屬必要,以及按個案情況極特殊、符合香港公眾利益的人士,因此中港貨車司機、抵港客機和貨機的機組人員、貨船和漁船船員都可獲豁免,措施不影響貨運。

政府呼籲接受檢疫人士自律,違反檢疫令的人,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和入獄半年。政府同時修訂規例,禁止向醫生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包括去過的地方、病歷和接觸過的人,違例者可被罰款1萬元和入獄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