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聯絡到被通緝的兩名違反強制令人士,兩人已錄取口供,政府會考慮進一步行動。
政府本月八日起,向所有由內地抵港人士及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內地的人士發強制檢疫令,有關人士必須強制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檢疫14天。政府指,未能成功聯絡受檢疫人士,會考慮向他們發出通緝令,再次強調受檢疫人士自律的重要性,他們必須嚴格遵守檢疫令,擅自離開居所會構成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監禁六個月及罰款二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