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加強防控疫情,昨日起除了特定條件人士可居家隔離外,所有由湖北省到當地人士,一律要集中隔離健康觀察14天,當局會逐一登記,做好人員、經費和設施等保障。廣州市指揮部指,隔離期間一律不得外出,14天後無症狀才可解除觀察,如出現發燒、咳嗽等相關症狀人士,會按有關工作指引處置,任何人拒絕接受隔離,造成疫情傳播,會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