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傭因為冒充他人簽收一個有5500個口罩的郵包,再以7140元轉售當中2000個口罩,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被判監4星期,並向原有買家賠償12000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有一名12歲的兒子,年老父親要籌手術費,因為財困而犯案,被告感到相當後悔,並願意賠償;裁判官批評被告「瘋了」,指在疫情嚴峻時期,應互相幫助,而非搶劫或偷竊。案情指,涉案印傭今個月14日,在銅鑼灣中心一間速遞公司門外,見到包裝標示是外科口罩的紙箱,於是拍下照片,並進入店舖認領有關包裏,真正的買家到場時,被告剛好在附近,最終被截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