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由上星期六至今,接獲200多宗涉及香港電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的投訴,通訊辦正跟進處理。商經局發言人表示,商經局長已經敦促港台必須嚴格遵守《香港電台約章》,為市民提供公共廣播服務,廣播處長作為港台的總編輯,須為港台作最終編輯決定,並就港台節目監製所作的編輯決定負責。港台亦有製作人員守則指引節目製作,部門亦應全面恪守。

警方日前去信廣播處長梁家榮,投訢港台電視在2月14日播出的《頭條新聞》節目,多次以嘲諷形式抹黑警隊於抗疫期間的工作,處方表示極度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