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發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合共有23項條例,列出禁食黑名單,範圍從野生動物,擴大到其他非保護類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飼養的野生動物和寵物等。意見稿指,人工繁育、飼養的龜、甲魚、蛇、鳥及昆蟲等野生動物,亦具有疫病傳播風險,無法保證食用的安全性。而蜂蜜、燕窩及雪蛤等動物相關衍生物,由於已被公眾廣泛接受,並具有較為成熟的檢驗檢疫標准,則不列入禁食範圍。
23項條例超三分之一為罰則,食客最高罰款2萬元、組織食用者最高罰款5萬;提供場所或服務,沒收違法所得,最高罰款20萬元,情節嚴重則吊銷相關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