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司法機構將將所有法庭聆訊一般延期至3月1日,期間法庭仍然會處理緊急和必要的聆訊。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表示,待疫情過後,立法會及律政司必須考慮如何提升司法機構的緊急應變能力,包括採用較高科技的視像會議開庭,但當中可能牽涉法律問題,或需要修例。
梁美芬指,遲來的公義等同剝奪公義,相信司法機構停擺,會令很多當事人感到焦急,認為政府必須積極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