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商討,為非住宅用戶的電力公司戶口,支付七成五的應繳電費,上限每月五千元,為期四個月。環境局副秘書長楊碧筠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兩電公司的電費系統已經準備就緒,若果在今日的會議中通過建議,三月一日開始便會以新的方法計算電費。會上亦有議員批評現時非住宅用戶的電費以累退計算,高用量用戶的電費較便宜,有違環保,應改變收費結構。環境局長黃錦星說,問題與是次議題無直接關係,但局方整體有政策鼓勵環保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