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截至上星期,警方收到1639宗有關反修例活動的投訴,其中541宗屬須匯報個案,當中七成多個案已經聯絡到投訴人,並展開調查,125宗已經完成調查,並將建議交予監警會;而其餘兩成幾案件,則未找到投訴人,或者投訴人未有回覆。
鄧炳強又說,經主動調查後,目前發現有21宗案件,涉及警員不當行為,包括有交通警在去年11月11日,於葵芳駕電單車衝向人群,以及先後兩次有警員在鏡頭前展示市民身份證;警方已訓斥相關警員,要求他們糾正,其中四宗亦作出了正式紀律覆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