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男同性戀者,在加拿大註冊結婚後,回港被拒以家庭成員身份申請公屋,入稟挑戰房委會的決定,在高等法院獲判勝訴。法庭裁定房委會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公屋申請政策有歧視成份,房委會需支付訟費,並重新考慮有關的公屋申請。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歡迎法庭裁決,促請房委會不要上訴,強調法庭觀點清楚及堅實,上訴只會浪費公帑及時間,勞民傷財。他又批評政府不願意介入同志平權爭議,往往依賴法庭,修補政策漏洞,促請當局主動檢視法例,制定政策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不應該「踢一踢,郁一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