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就反修例示威衝突至今拘捕逾7000人,當中1000多人被落案起訴,有人經調查過後被撤控,強調撤控不代表濫捕,警方是有合理懷疑和證據才會作拘捕。鄧炳強又指,有關警員執法的投訴中,有21宗已經向有關警方進行訓斥,最主要涉及警員不當使用武力、有不當語言和不當行為,警方有訓斥包括在鏡頭前展現記者身份證的警員,至於有交通警衝向人群的案件,紀律覆核未完成,相關警員已復職,強調復職是經過合理評估。


鄧炳強又回應有警員涉嫌刑事毀壞露宿者個人物品而被捕,強調有證據就會作出拘捕,包括警員,又承認事件影響警隊形象,會撤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