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修例,放寬小巴的車身長度和重量的最高限制,由目前車身最長7米,放寬至7.5米,由最重5.5公噸,放寬至8.5公噸,以便引入可供輪椅上落的低地台小巴。當局表示,7.5米長的小巴可以在香港大部份路面行駛,但部份公共交通交匯處和小巴站等,可能要進行改動,有部份地方由於環境限制、道路安全或交通管理等,未能進行改動,運輸署會因應個別情況,檢視小巴站位置和作出合適安排。

另外,目前法例有限制小巴前方展示目的地的指示器,必須按路線,採用相應的顏色,例如港島路線用深藍色、九龍為終點的路線用綠色等,但隨著小巴跨區服務日漸普及,當局會放寬讓營運商靈活選擇顏色。至於車費牌,日後會規定必須以貨幣符號「$」和阿拉伯數字清晰展示車費,並會廢除必定要白底紅字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