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改僱傭條例,將法定產假由10周延長至14周,由於立法會內委會仍未選出主席,相關法案交由人力事務委員會審議。在今早的特別會議上,有民主派議員質疑,將法案交由事務委員會審議並不符合慣例,加上事務委員會的性質及功能,均不及法案委員會,變相削弱議員審議及修訂法案的權力。建制派議員反駁,指公民黨郭榮鏗「騎劫」內務委員會,促請民主派議員放下政治鬥爭,令產假得以延長。

立法會法律顧問指,事務委員會與法案委員會最顯著的分別,是事務委員會不會逐項審議草案條文,但若果有議員表達關注,主席亦同意的話,仍然可以展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