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警務處長鄧炳強去信廣播處長,投訴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不適宜以政策局身份,對個別投訴作判斷,根據《香港電台約章》,港台已有由不同界別的人士組成的顧問委員會,處理有關「編輯方針、節目的標準同質素」的意見,如果有個別人士對節目不滿,會由第三方的機構,即通訊局處理,投訴成立的話須作更正,否則就是還港台一個公道。
邱騰華又指,希望澄清坊間對港台運作及監管的誤解,他表示,港台有雙重身份,作為政府部門,要就資源調配、人事管理及採購等事宜,向商經局負責,同時受審計署及廉署等公營機構制約;另一方面,港台亦是公共廣播機構,按照《約章》享有編輯自主,向顧問委員會負責,而非由政策局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