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要求3間美國報社,十日內交還在華美籍記者證,今後不得在中國,包括香港及澳門,從事記者工作。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回應本港外國記者會的聲明,指今次措施是中央政府依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享有的外交事權,合法合理合情,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濫用新聞自由,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公署又指,今次措施是對美方無理打壓的必要對等反制,是正當合理防衛,指外國記者會應該向美國政府表達不滿,而不是對中方無端批評指責。

外國記者會要求港府澄清,並要求在不受北京政府干預下,確保外國新聞工作者可以繼續在香港工作,日後亦可以繼續獲發工作簽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