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疫情最新發展,特區政府決定進一步延長外傭合約有效期的彈性安排,若僱主現時聘請的外傭,合約即將屆滿,而新聘請的外傭未能來港開始新合約,可延長現有合約的有效期限。所有在今年6月30日或以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可在僱傭雙方同意下,延長合約最多至今年7月31日。僱主及外傭可在6月30日或之前,直接向入境處遞交申請。
目前所有從海外國家或屬地來港人士,都需要接受家居強制檢疫。勞工處呼籲外傭僱主及職業介紹所,協助提醒外傭須遵守規定。外傭一般應留在僱主居所,如要安排外傭在居所以外的地方作家居強制檢疫,須負責住宿費及提供膳食津貼,不能強迫在僱主居所以外的地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