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發布新入境要求,從各口岸入境到北京人士,在入境前應向所在單位和居住地社區,如實報告個人訊息、身體狀況、行程安排,包括到達機場、火車站、到達時間等訊息;如果14日內有就診經歷,須提前報告就診情況,不如實報告,隱瞞病史或境外接觸史會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所有人抵京時按照相關提示主動前往各集合點集合,簽定承諾書,統一集中觀察14天,費用自理。

北京市政府指,防疫壓力不斷增加,部分由其他口岸入境進京人士不遵守,不配合防疫相關要求,為防控帶了風險,產生不利及危害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