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彈性考慮外傭以訪客身份,延長在香港逗留期限的申請。發言人說,若果今年7月底前約滿的外傭,因為疫情而未能返回原居地,入境處會彈性考慮他們以訪客身份,延長在香港逗留最多一個月,以便在香港尋找新僱主。若果外傭與相同僱主續約,或將會與新僱主開展新合約,可在僱主同意下,向入境處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度假,以現時合約完結後起計不超過一年為限。

若果外傭在延長逗留期限內,仍然未能返回原居地,可向入境處申請再度延長逗留期限,入境處會按個別情況酌情批准,以6個月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