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公布,因應疫情,一般延期安排將會延長兩星期至4月5日,屆時會視乎最新的公共衛生情況,再作檢討。措施實施期間,法庭會按既定機制處理緊急和必要的聆訊,其他聆訊就會延期。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司法機構沒有汲取教訓,及時制定應變方案,包括採用電話會議處理聆訊,又指大量司法服務暫停,將嚴重阻礙市民透過法庭尋求公義,損害《基本法》所保障的公平審訊權利,對此感到極度失望,促請司法機構盡力維持法庭運作,避免審訊再度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