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將獲任命為終院首席法官,在立法會通過後,明年一月接替退休的馬道立。張舉能說,會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及司法獨立得到維持,個人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律師會歡迎任命,讚揚張舉能任職司法界超過30年,處理過多宗複雜案件,具有豐富司法和行政經驗,備受尊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立法會內會未選出主席,影響處理任命決議案的程序,點名呼籲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促成任命。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說,當局可以引用議事規則第91條,暫停執行個別規則,令立法會大會可以直接處理任命案,但是否這樣做是言之尚早。
58歲的張舉能,擔任過上訴庭庭長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處理過不少重要案件,包括已故歌手梅艷芳遺產案、陳振聰案、外傭居港權案,以及梁頌恆游蕙禎立法會宣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