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若果有案件因為疫情問題,未能在羈押期限前完成起訴或審查,應讓疑犯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不得過期羈押;而在有需要開庭時,例如處理妨礙疫情防控工作的刑事案件,就必須做好防護工作,如果具備適合條件,可以通過視像方式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