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20歲男子涉嫌去年在旺角藏有汽油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押後至下月8日判刑,期間需要還押。
案發在去年9月7日,一批示威者包圍旺角警署,警員在旺角洗衣街行人天橋截查拘捕被告,帶到警車搜查,在背囊發現有1支汽油彈、打火機、頭盔和保護衣。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有人將玻璃樽交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