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不評論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的案件,指條例的檢控及定罪門檻相當高,要先經由律政司同意才可起訴,亦不能靠單一證人證供入罪,如果有關人士是要指出政府錯誤,或消除民間仇恨等,都不可以起訴。
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指,若律政司同意檢控,必然已考慮有關行為對社會的傷害,大過個人自由損失。他反駁不少人批評條例古老,指現有與謀殺、縱火及打劫等罪行的法例,亦相當古老,但不代表沒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