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打擊,面對公共衛生緊急狀態;政府刊憲,提升防控措施,條例在午夜起生效,為期3個月,明日傍晚6時起,限制全港食肆營業,包括規定食肆只可以提供一半坐位,每檯客人不可以多於4人等。此外,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電影院及派對房間等多種場所亦要在明日傍晚起關閉。違者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相關部門會加強人手巡查,

而星期日零時起,禁止4人以上在公眾地方群組聚集,部份情況可獲豁免,包括公共交通、工作間的聚集;履行政府功能;法庭、立法會、區議會程序;喪禮及婚禮,措施有效期14日。違反者會判以定額罰款2000元,或最高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新措施是參考了外國做法,希望嚴苛的措施有阻嚇作用,同時呼籲市民自律和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