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凌晨起禁止在公眾地方4人以上聚集,其中12項獲豁免。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陳偉基指,規例生效後,基本上在公眾地方可以執法的政府人員,都會獲授權執行規例,他們會有驅散集會、進入或巡查公眾地方、為執行權力而索取個人資料等的權力。
局長陳肇始認為,有關措施是有效,指過往確診染病的個案中,很多人特別是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是通過不同聚集而受感染及傳播病毒,若可減低聚集人數及避免聚集,可令社區傳播減低。她指,執法雖然重要,但自律更為重要,又指目前確診人數每日不斷上升,若市民不合作,醫療體系及醫護人員會面臨嚴峻情況,檢疫設施亦很快會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