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宣佈,明天傍晚6時起,所有酒吧、酒館、供應酒料的會址,以及餐飲處所中用作售賣或供應酒類的範圍,需要關閉14日。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表示,由3月19日至4月1日的確診的案例中,兩成三是本地感染,當中有一半都涉及酒吧,部分個案出現2代及3代傳播,其中最大的中區酒吧群組,有62人確診,包括40日大的嬰兒。由於酒吧是高風險處所,因此政府需要要求關閉減少傳播。違反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和表列處所管理人,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