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定所有酒吧、酒館、供應酒料的會址,以及餐飲處所中用作售賣或供應酒類的範圍,明日傍晚6時起要關閉14日,違反規定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表示,由3月19日至4月1日的確診個案中,兩成三是本地感染,當中一半涉及酒吧,部分個案出現二代及三代傳播,其中最大的中區酒吧群組有62人確診,包括40日大嬰兒。由於酒吧是高風險處所,因此政府要求關閉,但她不同意規管措施過慢,指上周六傍晚起對食肆實施的限制,酒吧亦受限。

陳肇始指,明白業界會對新措施如何實行有不同問題,又指酒牌有表明處所是否主要賣酒,相信業界會清楚所屬類別。香港酒類行業協會會長何耀康說,理解政府做法屬「逼不得已」,停業無可避免會造成損失,但現階段人命最重要,相信政府作決定時已承受不少壓力,指業界的損失可日後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