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宣布,今日傍晚6時起,所有酒吧及酒館等處所需要關閉14日,阻止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蔓延。違反規定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表示,由3月19日至4月1日的確診個案中,兩成三是本地感染,當中一半涉及酒吧,部分個案出現二代及三代傳播,其中最大的中區酒吧群組有62人確診,包括40日大嬰兒。由於酒吧是高風險處所,因此政府要求關閉。業界表示理解防疫需要,希望日後可以討論業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