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建議僱主,鼓勵外傭在休息日留家休息,或讓外傭在平日而非週末放休息日,保障外傭健康及減低疫情擴散風險,要提醒外傭如須外出,務必保持社交距離,遵從公眾地方禁止多於4人群組聚集的規定,及衞生署建議的個人防疫措施。對於有外傭擔心休息日在家,會被要求工作,羅致光在網誌提醒僱主,若不給予外傭休息日,或在未得同意下強逼外傭在休息日工作是違法。

羅致光指,由勞工政策角度而言,不鼓勵外傭自願在休息日替僱主工作,但在抗疫關鍵的非常時刻,有外傭願意在休息日留在僱主家中工作,僱主當然應向外傭支付額外報酬,強調只是鑑於現時特殊情況,不應視為先例或常態。羅致光又認為,遵從建議留家而大部分時間休息的外傭,僱主可以給予一些獎勵,有助勞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