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涉嫌以擴音器襲警的案件,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2項「襲警罪」罪成。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提堂的片段顯示,當時情況混亂,被告才犯下控罪,他無襲擊任何警員,只是敲打警員盾牌,被告亦認為自己當日的言語不當,感到非常抱歉,希望裁判官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或金錢罰款。

控罪指,區諾軒涉嫌於去年7月8日凌晨,在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2名警務人員,被控2項「襲警罪」,早前被裁定表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