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呂智恆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指監警會主動介入調查連串示威事件屬越權,高等法院早前批出司法覆核許可,早上以遙距視像方式開庭審理,過程大致暢順,聆訊約兩個小時完成,法官押後頒布書面裁決。

申請方的代表律師表示,條例下監警會的職能不包括主動調查,而監警會檢視反修例運動的報告,不只是「查找事實」,亦會作評估及結論,超越法例賦予的權力;而監警會對某事件下結論,如日後同其他調查有出入時,會影響公平性。監警會一方就指,會方對反修例事件所作報告,只是「查找事實」,排列事件時序,例如在某個日子,某個時間有人群聚集、警方施放催淚彈等,了解警方行動有否缺失,而非調查。

監警會原本計劃今年2月初,公布審視警方在反修例風波中行動問題的首階段報告,但監警會1月中表示,須等待相關司法覆核有裁決後,再決定報告公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