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男女涉嫌去年在青衣張貼反修例海報,被票控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兩名同樣24歲的被告,被控去年8月在青衣青荃路欄杆上,張貼3張海報,被巡邏警員截停票控,是反修例事件以來首宗同類案件。裁判官裁決時指,作供警員供詞反覆,對有無目擊被告張貼海報,多次改變說法,警員聲稱被告曾經招認,但在記事冊及書面口供都無記錄,因此拒絕接納證人供詞。裁判官亦反對控方指被告自招嫌疑,批准二人的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