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歲男子被控去年9月7日,多名示威者圍堵旺角警署期間,在旺角洗衣街一條行人天橋,藏有一個自製汽油彈,他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還押十多日後提堂判刑。裁判官羅德泉開庭時,向辯方表示希望獲取更生中心報告,認為對年輕人而言,判處更生中心刑罰可能比判監更好。裁判官批准押後判刑至本月17日,以索取更生中心報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