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中五名警務人員,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不獲接納,終極上訴失敗。警方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會於司法程序完成後,根據《警隊條例》及既定程序跟進。

七名警務人員因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2017年被判襲擊罪成判囚兩年,其中五名被告去年上訴,獲減刑至判監15至18個月後,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申請方在庭上提出有關錄影片段可信性的問題,應該在原審提出,又指相信原審法官已充分考慮證供是否表面成立才決定採用,因此拒絕上訴申請。至於七警案其餘兩名被告,早前經已被裁定上訴得直脫罪。